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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政工
政策文件

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教职工 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2018/10/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提高教师政治理论素养,切实提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按照学校党委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担当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好四个服务;掌握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教书育人规律,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投身学校学院的建设发展,为学校建设国际知名的研究型高水平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第二章学习组织

第三条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工作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学院党委根据学校党委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制定学院教师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监督和检查学习制度落实情况。学院党委委员根据联系教工党支部情况负责对教工党支部学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协助。

第四条各教工党支部书记是本支部政治理论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教师政治理论学习的各项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具体包括:

(一)负责集中学习的主持或指定其他支部委员主持,组织对学习制度落实情况的考核。

(二)拟定和落实本支部学习计划,安排研讨专题;

(三)根据学习内容提供有关学习资料;

(四)会前通知、考勤登记,做好学习记录;

(五)建立和管理学习台账;

(六)向学院党委报送有关材料;

(七)做好其他学习服务工作  

第三章学习内容

第五条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应按照校院党委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方案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教职工头脑,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细化安排本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具体内容。

第六条要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学习领会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精心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重点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要坚持与时俱进,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第七条深入学习领会教育部党组和安徽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出台的关于教育工作的相关文件政策;学习领会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高等教育、高校党建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决策部署;以及与教育相关的政治、经济、科技、法律、文化、教育等方面的知识。

第八条深入学习领会学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以及校党委、基层党组织根据上级要求提出的各类学习任务。  

第四章学习形式

第九条学习时间。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原则上安排在双周三下午进行,每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学时。如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偶有与实际工作相冲突,各教工党支部可以结合实际进行调整,但学习时间频率不得降低。原则上各党支部不得随意占用双周三下午政治理论学习时间,确保政治理论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第十条组织方式。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坚持辅导讲座与专题报告相结合,坚持书本教育与调研考察、理论研究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集中学习。学习以集中学习为主,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集中阅读、集体讨论、集中交流、听辅导报告、看音像资料、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集中学习前,党支部书记要对学习的时间、内容、讨论题目提出具体要求;教职工要提前做好准备,积极参与交流讨论,集中学习要做好笔记。

(二)个人自学。倡导、鼓励教职工结合重大时政热点,认真自学指定书目,做好自学笔记,写好学习心得体会。

(三)专家辅导。结合主题教育,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结合政治理论、时政热点、从严治党、经济形势、教育要求等内容进行辅导讲座,拓展学习深度,提高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理论研究。鼓励教职工加强理论研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撰写有理论深度和能指导实际工作的文章或调查报告,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品德修养与业务素质。  

第五章学习管理

第十一条学院党委按照要求拟定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对各教工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宏观指导、统筹安排和督促检查。各基层教工党支部负责本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十二条学习计划。各教工党支部根据学院党委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要求,结合党支部三会一课计划,制定本支部教职工年度或学期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的、学习要求、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实施办法、具体步骤等。

第十三条学习纪律。学院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双周三下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自觉参加集中学习研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要事先向党支部书记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每学期不超过3)并做出补课安排,在一周内进行自学补学后提交书面心得体会1篇存档备案,未及时提交心得体会者视为旷学一次。

第十四条学习记录。教职工要根据学习进度和内容要求,认真撰写政治理论学习笔记,写好学习心得体会。每学期政治理论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学习笔记要字迹清楚,内容充实,认识到位,体会深刻,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夯实理论基础。

第十五条严格考勤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理论学习台账,内容包括:党支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每次集中学习的会议记录、学习记录本、考勤记录;相关学习资料(文字、图片、影像等);集中学习研讨发言提纲、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论文与调研报告等;其他有关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材料。

第十六条自查督查。学院党委党政办公室、党委委员对各教工党支部双周三下午政治理论学习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导,采取理论考试、走访听看等形式检查各党支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和学习效果,考核结果作为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的考核依据。各教工党支部书记负责对本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自查督查,督查内容主要为教职工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的落实情况,本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记录情况、教职工个人政治理论学习记录情况和考勤记录情况。

第十七条制度落实。各教工党支部要严格落实双周三下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制定详细的落实举措,把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作为教职工奖惩、年终考核、晋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者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情况通报,一年内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超过3次(含3次)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优,超过6次(含6次)的年终考核不合格。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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